“表象”指的是事物留给人类的印象。每一个文化表象,都代表了一定的意义和性格。一个文化表象的生成与消亡过程,乃反映了某种意义和性格的生成与消亡。本文将要讨论的这个文化表象,是以敦煌舞谱为标志的。
一、敦煌舞谱的发现与释读
在公元1907年以后陆续发现的敦煌写卷中,有几份敦煌舞谱。它们代表了一个很独特的艺术符号体系。
敦煌写卷是藏在甘肃省敦煌莫高窟的一个藏经洞中、在20世纪初发现的文献。其中大部分曾被匈牙利人斯坦因、法国人伯希和、俄国人奥里敦保等运出。学者曾多次前往伦敦、巴黎捡抄这些文献。1925年,刘复将其所发现的伯3501号写卷刊入《敦煌掇琐》,命名为“舞谱”,敦煌舞谱遂为人所知。[1] 1960年,饶宗颐又将其所发现的斯5643号写卷加载在《敦煌琵琶谱读记》之中,引起广泛关注,敦煌舞谱研究于是成为专门学问。[2] 此后,学者们陆续发现了斯785号谱(1984年)[3]、斯5613号谱(1986年)[4]、北残820号谱(1993年)以及日本羽49号谱[5],敦煌舞谱便达到6卷之数。
这几份写卷都是残卷,没有题目,其作者亦失载,但斯5643号写卷却保留了后梁开平三年(909)的抄写题记。据各写卷的内容和上述题记,这批舞谱创作和抄写于晚唐五代。
一百年来,许多学者对这些舞谱作了整理和探讨,但一直不太成功。原因在于:这些舞谱使用了东亚历史上****的舞蹈符号,没有其他舞谱文献可以比较。另外,研究者总是把舞谱理解为对艺术舞的记录,未能认清楚它们的性质。
不过,到1988年前后,情况有所改变。1983年至1985年,我曾对隋唐五代音乐记录(包括音乐文学记录)作过全面考察,在此基础上,对舞谱作了专门研究。由于有一个寛大的资料背景,遂在前人工作[6]的基础上,对于唐代酒筵艺术取得更全面而深切的了解;于是确认这几份舞谱为酒令舞谱,并对当时所见到的舞谱作了全面校释。[7]以下举伯3501号舞谱为例。其中楷体字为校释文字,黑体字为校补文字:
图1 伯3501号舞谱
原文前《遐方远》:令至据三拍。打《五段子》送。送不单行。
释文此谱拍段同前一份《遐方远》谱,即:慢二、急三、一拍、急三、慢二。在各诀句中,“令”至“据”(即十六字诀各字)分别打三拍。按《五段子》的拍段结构打送拍,亦即打为以下拍段:
□□ □送送 □ □送送 □送
送□ □送送 □ □□□ 送送
除掉各诀句句尾外,送拍不单独占一个拍段。
原文
令令令送送舞舞送送舞送
送挼挼送送挼据据据送送
舞舞舞送送摇摇送送摇送
送挼挼送送挼据据据送送
舞舞舞送送挼挼送送挼送
送奇奇送送奇据据据送送
舞舞舞送送挼挼送送挼送
送据据送送据头头头送送
原文准前。令至据三拍,打《浮图子》送。
释文此谱准前一谱,为《遐方远》谱,用“慢二、急三、一拍、急三、慢二”拍段;在每一诀句中,“令”至“据”等诀字(十六字诀各字)出现时打三拍;除诀句句尾外,送拍不单独占一个拍段。但此谱按《浮图子》的拍式结构打送拍,亦即打为以下拍段:
□□□送□□□送送□□
□送送送□□□送送送送
其中送拍每次出现时,分别打一拍、两拍、三拍、四拍,累聚如塔形,故云“浮图子”。
原文
令令令送舞舞舞送送挼挼
挼送送送据据据送送送送
舞舞舞送摇摇摇送送挼挼
挼送送送据据据送送送送
舞舞舞送挼挼挼送送奇奇
奇送送送据据据送送送送
舞舞舞送挼挼挼送送据据
据送送送头头头送送送送
校记此谱原不残,但缺谱例后六行。其原因是此谱结构、谱字拍数等皆与前一谱相同,故抄写者作了省略。此谱按《浮图子》拍段结构打送,即打为“□□,□送□,□,□送送,□□,□送,送送□,□,□送送,送送”式。亦即每隔三个“令”拍之后打送拍,送拍按“一、二、三、四”累聚成塔形,故名《浮图子》。今据“十六字诀说”和上述《浮图子》拍段结构说补足原卷省略部分。
原文《浣溪沙》:拍常。令三拍,舞挼据单。舞引舞,据引据。前急三中心舞,后急三中心据。打慢拍段送。
释文此谱为《浣溪沙》谱,用本调常规拍段:慢四、急三、慢二、急三。在每一诀句中,“令”(“令”“摇”“奇”“头”)各打三拍,“舞”“挼”“据”各打一拍。但“舞”一拍后增一拍“舞”,“据”一拍后增一拍“据”;又在前一个急三段的中心打一拍“舞”,在后一个急三拍段的中心打一拍“据”。在慢四、慢二两个慢拍段中,结束一拍打送拍。
原文
令令令送舞舞舞挼送据据据
舞舞摇送摇舞摇 挼送据据据
舞舞挼送奇舞奇奇送据据据……
由此可见,这一卷舞谱有以下特点:
(一)用于“下次据令”舞,其舞蹈方式和新疆民间“麦西来甫”集宴中的邀舞比较像:一人先舞,然后邀请另一人与之对舞;两人按同一曲调和同一节奏舞蹈;先舞者的劝舞具有令格意义,被邀者的舞蹈动作必须是对劝舞的模仿和与舞伴的对称。
(二)各种舞姿按一定次序结合起来,每支舞蹈都要舞完16字,即“令、舞、挼、据,舞、摇、挼、据,舞、挼、奇、据,舞、挼、据、头”。舞蹈者要把这16字默记于心,所以这16字可称为“十六字诀”。由于舞蹈者要按唐代酒令的方式,在16字的舞姿序列之上实行变化,每4字一单元,所以16字包含4个“诀句”。
(三)这些舞谱使用了三重令格规则:一是拍段令格,也就是执行由曲调节奏构成的基本令格,按曲调节奏来表演规定动作;二是打送令格,也就是用三种(或多种)节奏方式演奏同一曲调,构成令格要求的变化,要求舞蹈者在同一支曲调的伴奏下完成三组规定动作;三是字拍令格,也就是按规则实行各舞姿拍数的增减,提出更细致的令格要求。
(四)敦煌舞谱所呈现的酒令特点,和当时人在酒筵上实行的“打令”——按酒令令格唱词——是一致的。比如,上述三种规则,恰好同歌辞令(唐人俗称“著辞令”)中的曲调令格、叶韵令格、叠字叠句等修辞令格分别对应。